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深圳市和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 0755-83262829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2050 号华南电力大厦 903 室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网站,帮助甲方树立自身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在网站开发制作期开始之前提供完备有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1.2 甲方将协助乙方系统开发、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1.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每次的修改结果向乙方反馈。
1.4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5 按合同所定时间支付费用。
1.6 甲方完全拥有网站内容(包含网页的内容信息、数据、图片)的所有权 。
1.7 在甲方付讫所有合同款之前,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相关机密信息中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1.8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网站平台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1.9 甲方在使用乙方网站平台开展业务时,应遵守 Internet 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本或垃圾邮件。
1.10 甲方申请的网站平台只能供自己使用,不能转让和出租。由于转让、出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1.11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网站平台管理账号、密码等资源。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账号、密码泄露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网站建设与制作。
1.13 乙方承认甲方对网站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中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1.1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制作网页的资料保密,直到甲方做出相反声明为止。
1.15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收取合同价款,如甲方按合同所定期限阶段逾期十日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6 乙方负责网站信息平台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乙方在网站使用过程中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改。
1.17 乙方将安排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参与甲方的业务运营系统中,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1.18 乙方不得未经允许将甲方的营业数据及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1.19 乙方将为甲方的管理人员提供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
1.20 乙方有义务优先提供甲方在项目后期扩展方面的服务。
1.21 乙方将负责甲方运营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若确因乙方机房的设备故障而导致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1.22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如果发现入网甲方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正并直至停止通讯服务。
二、网站相关
1、类型:
2、域名:
3、空间: M
4、邮局: M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整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整 )作预付款给乙方,该网站建设完成,支付合同余款 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
四、完成时间及合同有效期
收到材料后,乙方于 个工作日前完成。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的制作周期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续约须另行签订合同。
五、网站维护
1、乙方在网站建成后的第一年免费为甲方网站进行维护。
2、网站建成后第二年起,甲方若需续约,甲方则须每年向乙方支付网站维护费 元(大写: 元整) 和域名、空间、邮局等相关固定费用总计 元(大写: 元整) 。
注明:维护每年 限六次; 改变网站风格和架构,增加功能模块的情况,需另行协商,乙方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双方合同一经签订,任一方不得擅自任意单方面违约,否则视为单方完全违约。
2、甲方提供的和系统相关的各种资料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视为乙方完全违约。
3、完全违约权责定义: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 300%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4、双方发生的其它违约和争议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 、免责条款
1、因电信部门检修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系统暂时停止服务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深圳市和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